首页--诚信聚焦

诚信建设需要法治保障

2015-12-30 09:38:50.0 出处:本溪日报 作者:马列

  一谈起诚信这个话题,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苦水要倒,假冒伪劣、缺斤少两、以次充好,从食品安全到药品质量,从旅游挨宰到购物被骗等等,诚信危机已经不是某个行业、某个领域、某个人的道德缺失问题,而已经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

 诚信表面上是一个道德问题,实质是一个法治问题,“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没有法律的强制力,道德独木难支,没有对道德的内心信仰,法律也会左右支绌。只有建立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为诚信建设提供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才能不断提高社会诚信度;只有道德与法律形成合力,才能真正筑牢社会诚信的基石。

 诚信建设需要法律保障。仅仅从伦理道德层面来构建社会诚信架构是远远不够的,要把诚信建设从基本道德规范的层面,上升到法律基本原则的地位,通过完善法律和制度来约束失信行为。世界各国诚信建设的经验也表明,社会诚信体系中的失信惩罚机制能够有效地消除绝大部分失信现象。例如在美国,每个人都有一个“社会安全号”,包含了个人的银行账号、税务号、信用卡号、社会医疗保障号等,所有合法公民和居民必须持有。只要把某个人的社会安全号输入计算机,任何人的信用状况均可查到。如果一个人有过不良信用记录,那么这一记录将永远伴随着他,当他去求职、去买保险、去开公司、去买汽车,几乎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到哪里,不良信用记录都无法抹去,他将因此而四处碰壁,寸步难行。

 诚信建设需要制度规范。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到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这意味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清晰的路线图”开始步入快车道。

 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中,社会治理更侧重于道德,那么在当今社会中,社会治理必须更加注重法治。只有这样,才能让诚信者吃香,让失信者吃亏;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使诚信者最大限度地获得诚信的红利和法治的阳光。

分享到:

您还没有登录,请 登录后再评论!  注册认证

评论

文字最少20字,最多4000字。

*验 证 码: 点击刷新 看不清?换一张!
 

   
>>更多

概况

暂无
>>更多

城市评价